新三不長照
家總於 2019 年提出「新三不長照」觀念,倡議照顧不應建立在犧牲工作、生活與家庭關係之上,而應透過家庭、社區與專業服務共同分擔照顧責任,讓照顧成為可以被支持、被安排的生活選擇。
由於老年人口增加、少子化、家庭結構改變的社會趨勢,
家庭已難以獨自承擔照顧壓力。
然而許多家庭照顧者深受迷思束縛、不願意向外尋求幫助。
「家庭照顧者是一個人權議題」,當人權觀念不彰,照顧者會被視為「工具人(為照顧者服務)」,而非是一個具有獨立人格的「人」。離職照顧、過度犧牲,都是因為他們的人權未受到國家重視與保障。
當一個社會不讓照顧者有權選擇是否照顧,也沒有喊停的權利,而照顧者本人也不具備人權意識,就可能發生剝奪被照顧者生命的極端案例。
家庭照顧者身為公民的權利應受國家保障。家總在2025年推動新版家庭照顧者權利宣言,從基本人權出發,嘗試盤點現況與擬訂下一階段工作。
From 1996 to 2026
家總自成立發展至今年恰滿30周年,隨著社會變遷與長照政策發展,大致可分為三個發展歷程與工作重點
歷經三十年的努力
家庭照顧者的
支持服務網絡逐漸形成
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
台灣自推動長照 2.0 以來,照顧悲劇雖然大幅下降,但仍然持續發生。
人權教育,是推動長期照顧的基石。
沒有人會因為任何一個人而過度犧牲或倒下、沒有人會以任何理由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命、每個人對於自己的生與死皆有選擇權。
唯有友善支持的環境,才能真正避免照顧悲劇、遠離長照恐懼。
為此,家總提出家庭照顧者權利宣言,呼籲將家庭照顧者視為一項人權議題。
2005
家庭照顧者權利宣言
隨著少子高齡化,台灣家戶人口降至 2.47 人,進入「零家庭照顧者時代」。單一家庭已難承擔長照責任,亟需國家建立互助網絡,個人也應強化「群我照顧」意識,善用內外資源降低風險。
本會依據《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》,盤點照顧者生命、健康、工作等 9 項受損權利,擬具《家庭照顧者權利宣言》草案。預計 2025 年討論並通過理監事會,於 2026 年正式公布。
2026
家庭照顧者權利宣言
Action Guide
面對高齡化、少子化與家庭結構改變帶來的照顧挑戰,家庭已難以獨自承擔長期照顧責任。除了制度與服務的建立,更需要照顧觀念的改變,以及社會支持網絡的共同參與。家總透過教育推廣、專業培力、倡議行動與創新服務,推動照顧觀念改變,建立家庭照顧者支持系統,讓照顧不再只是個人的負擔,而是家庭、社區與社會共同面對的課題。
隨著少子高齡化,台灣家戶人口降至 2.47 人,進入「零家庭照顧者時代」。單一家庭已難承擔長照責任,亟需國家建立互助網絡,個人也應強化「群我照顧」意識,善用內外資源降低風險。
本會依據《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》,盤點照顧者生命、健康、工作等 9 項受損權利,擬具《家庭照顧者權利宣言》草案。預計 2025 年討論並通過理監事會,於 2026 年正式公布。
Reform in Progress
改革進行式
隨著少子高齡化,台灣家戶人口降至2.47人,進入「零家庭照顧者時代」。單一家庭已難承擔長照責任,亟需國家建立互助網絡,個人也應強化「群我照顧」意識,善用內外資源降低風險。
家總從國家、家庭、職場、社區、社群與個人六個面向提出具體行動方案,推動照顧責任從個人承擔走向共同承擔,打造更友善、更具韌性的照顧環境。
Government
Family
Workplace
Community
Social Circle
Witness Together
背景有粉橘黃配色的小光點不斷從四周飛向插畫中心並融入其中,插畫底下有一顆以點描漸層呈現的有機團塊,以 60 秒週期緩慢脹縮呼吸;象徵細小的個別行動匯聚成集體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