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於老年人口增加、少子化、家庭結構改變的社會趨勢,
家庭已難以獨自承擔照顧壓力。
然而許多家庭照顧者深受迷思束縛、不願意向外尋求幫助。

「家庭照顧者是一個人權議題」,當人權觀念不彰,照顧者會被視為「工具人(為照顧者服務)」,而非是一個具有獨立人格的「人」。離職照顧、過度犧牲,都是因為他們的人權未受到國家重視與保障。

當一個社會不讓照顧者有權選擇是否照顧,也沒有喊停的權利,而照顧者本人也不具備人權意識,就可能發生剝奪被照顧者生命的極端案例。

家庭照顧者身為公民的權利應受國家保障。家總在2025年推動新版家庭照顧者權利宣言,從基本人權出發,嘗試盤點現況與擬訂下一階段工作。

From 1996 to 2026

三個十年

家總自成立發展至今年恰滿30周年,隨著社會變遷與長照政策發展,大致可分為三個發展歷程與工作重點

歷經三十年的努力
家庭照顧者的
支持服務網絡逐漸形成

照顧計畫
喘息服務
照顧知能
心理支持

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

權利宣言

台灣自推動長照 2.0 以來,照顧悲劇雖然大幅下降,但仍然持續發生。

2009 至 2025 年長照悲劇統計長條圖,2018 年長照 2.0 上路後明顯下降

人權教育,是推動長期照顧的基石。

沒有人會因為任何一個人而過度犧牲或倒下、沒有人會以任何理由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命、每個人對於自己的生與死皆有選擇權。

唯有友善支持的環境,才能真正避免照顧悲劇、遠離長照恐懼。

為此,家總提出家庭照顧者權利宣言,呼籲將家庭照顧者視為一項人權議題。

2005

家庭照顧者權利宣言

我以身為照顧者為榮 我會善待自己 我有權尋求協助 我有權保有屬於自己的生活 我有權拒絕無謂的罪惡感 我有權利大方的接受回饋 我有權做好自己的生涯規劃 我有權利期待並爭取協助照顧的服務

隨著少子高齡化,台灣家戶人口降至 2.47 人,進入「零家庭照顧者時代」。單一家庭已難承擔長照責任,亟需國家建立互助網絡,個人也應強化「群我照顧」意識,善用內外資源降低風險。

本會依據《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》,盤點照顧者生命、健康、工作等 9 項受損權利,擬具《家庭照顧者權利宣言》草案。預計 2025 年討論並通過理監事會,於 2026 年正式公布。

2026

家庭照顧者權利宣言

選擇照顧是我的權利,而不是義務 我有權追求自我生涯發展 我有權維持自己的身心健康 我有權維持自己的經濟安全 我有權獲得足夠的休息時間 我有權休閒及參與社會活動 我有權要求國家提供充足服務與支持 照顧是對社會有貢獻的勞動,我有權獲得肯定與合理報酬 我有權拒絕被強加的責任或罪惡感 我有權抵抗任何不公平的文化及制度

Action Guide

行動方針

專業培力
長照教育
宣傳推廣
政策倡議
創新服務

面對高齡化、少子化與家庭結構改變帶來的照顧挑戰,家庭已難以獨自承擔長期照顧責任。除了制度與服務的建立,更需要照顧觀念的改變,以及社會支持網絡的共同參與。家總透過教育推廣、專業培力、倡議行動與創新服務,推動照顧觀念改變,建立家庭照顧者支持系統,讓照顧不再只是個人的負擔,而是家庭、社區與社會共同面對的課題。

隨著少子高齡化,台灣家戶人口降至 2.47 人,進入「零家庭照顧者時代」。單一家庭已難承擔長照責任,亟需國家建立互助網絡,個人也應強化「群我照顧」意識,善用內外資源降低風險。

本會依據《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》,盤點照顧者生命、健康、工作等 9 項受損權利,擬具《家庭照顧者權利宣言》草案。預計 2025 年討論並通過理監事會,於 2026 年正式公布。

Reform in Progress

長照 3.0:社會再照工程

改革進行式

國家 長照公共化
個人 聰明照顧者
家庭 家庭照顧協議
社區 互助喘息
職場 ESG 友善長照職場
社群 自己的人際關係

隨著少子高齡化,台灣家戶人口降至2.47人,進入「零家庭照顧者時代」。單一家庭已難承擔長照責任,亟需國家建立互助網絡,個人也應強化「群我照顧」意識,善用內外資源降低風險。
家總從國家、家庭、職場、社區、社群與個人六個面向提出具體行動方案,推動照顧責任從個人承擔走向共同承擔,打造更友善、更具韌性的照顧環境。

Government

國家

Family

家庭

Workplace

職場

Community

社區

Social Circle

社群

坐在雲朵上的照顧者插畫
坐在雲朵上的照顧者插畫

Witness Together

共同見證

背景有粉橘黃配色的小光點不斷從四周飛向插畫中心並融入其中,插畫底下有一顆以點描漸層呈現的有機團塊,以 60 秒週期緩慢脹縮呼吸;象徵細小的個別行動匯聚成集體支持。

1 % 行動支持

只要您願意將每月收入的 1% 捐款給家總,
就能讓家庭照顧者獲得更多的支持。